莆田市实施“十大行动” 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

发布日期:2024-01-08 12:30    点击次数:183

原标题:莆田市实施“十大行动”(引题)

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(副题)

湄洲日报讯(全媒体记者 黄凌燕)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,我市全力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“十大行动”,力争实现“十百千万”的目标。

据介绍,“十百千万”目标中,“十”即创建十个省、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,组织十个系列创业大赛和技能竞赛;“百”即建立百名创业导师和百名就业红娘队伍,支持百个创业扶持项目、百个创业小额贴息贷款项目;“千”即提供千个见习岗位,组织千名大学生参加技能培训,组织千名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助力乡村振兴;“万”即动态储存优质就业岗位一万个,服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一万人,推动毕业生回莆留莆一万人。

“十大行动”计划包括高校毕业生系列招聘服务行动。7月至8月,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月活动。9月至12月,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。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,开展职引未来——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。12月开展困难毕业生就业兜底帮扶专项活动。今年全市计划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136场,预计参加企业5000余家次,发布招聘岗位19万个次。

企事业单位扩岗行动。国有企业提供不低于50%比例的新增岗位用于招聘应届毕业生,并提供一定比例的专设岗位用于吸纳困难毕业生。鼓励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,对新招用员工且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,每吸纳一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按照1500元/人标准予以补贴,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再分别增加500元。

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行动。征集2023年市级“三支一扶”计划、省级“三支一扶”计划岗位,推动毕业生到基层就业。开发一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。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安置毕业生就业。

青年就业见习行动。今年计划新增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1000个。支持我市12条产业链等的企事业单位设立见习岗位,按标准予以就业见习补贴。

高校毕业生创业支持行动。实施毕业生创业主体培育计划,组织开展创业创新大赛、“马兰花计划”创业培训、创业导师走基层活动等。开展小额担保贷款贴息,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最高可申请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额度。开展一次性创业资助,鼓励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在我市成功创业(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)的,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,可申请5000元至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。

莆籍学子“雁归工程”行动。在全国百所高校聘用在校莆籍大学生,建立校园引才大使队伍,负责为我市企业引进招聘高校毕业生。组织莆籍学子赴莆田各基层党政机关、政府部门、科研机构等重要岗位进行实践。

重点群体帮扶行动。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特别是残疾人员等就业困难重点群体提供1次职业指导、3次岗位推介、1次培训机会、1次见习机会。畅通线下和“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小程序”等线上登记渠道。依托高层次人才“一站式”服务窗口接收办理各类人才项目申报,对于新引进符合条件的毕业生,给予工作津贴补助、毕业生安家补助、引进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补助。

就业技能提升行动。面向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开展企业职工岗前技能培训(不含简易培训)、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、就业技能培训。征集2023年职业培训办班计划,对企业开展的职工职业技能培训,符合规定条件的落实职业培训补贴。开展“莆田工匠”职业技能竞赛等系列活动。

灵活就业支持行动。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,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基本医疗保险费的,可给予不超过其按规定实际缴纳额的2/3的基本养老费或医疗保险费补贴。支持各类院校、培训机构、互联网平台企业,组织开展新职业技能培训。建立零工“即时快招”服务模式,设立零工信息快速发布通道,组织流动招聘大篷车、定向招聘等活动。

公共就业服务行动。建设莆田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(莆田市技术人才产业园)。完善市场化引才机制,推动招聘、培训等业态提质增效。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创业服务,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服务补助。

为确保行动顺利实施,我市还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周调度、月通报专项督导制度,强化工作跟踪调度和督促提醒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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